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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系统若干工作说明及指引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为保证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个人学习计划及选课,特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做好研究生系统中2023级学生培养方案修改工作

部分专业系统培养方案存在未按说明规定课程编号设置的问题,系统平台课程中《英语综合》、《英语听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四门思政公选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概论〉)、七门财经特色公选课(〈企业管理理论与前沿〉〈统计理论方法及软件应用〉〈金融学〉〈经济学说史〉〈区块链技术应用〉〈中国传统文化专题〉〈金融法〉)需按照《系统培养方案设置说明》1.1.4章节规定课程编号设置。

培养方案关联设置

系统中培养方案检查无误获通过后,请尽快关联培养方案对应专业学生,关联前请核实所选择的学生是否正确,一旦关联后无法修改。有时会存在误将学硕培养方案关联至专硕学生,或者专硕培养方案关联至学硕的现象,关联错误后,学生将无法制定个人计划,后续成绩也无法在学生端页面显示(注:培养方案关联学生后,系统培养方案将不得修改)。

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制定

1. 学生进入研究生系统/yjsgl/allogene/page/home.htm;或从学校官网底部信息门户-业务系统-研究生管理端口进入,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首先在学籍模块—学习信息页面选择导师。如导师下拉栏无自己导师,可通过学院学科建设办统一上报研究生院(注:如导师属于2023年公示所确认的新增导师或新认定的导师,请导师在系统填写相应申报信息,学院在系统审核材料确认相应导师硕导资格及招生资格)。

2. 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在学生模块—学生导师申请审核页面审核确认双向选择,与学生达成匹配。

3. 研究生须与导师根据学科培养方案共同商定个人培养计划

4. 研究生根据学院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在系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专业培养方案由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供)。

5. 导师在研究生系统培养模块—学生学习计划管理页面审核学生个人学习计划,着重审核学生个人学习计划是否合理,确定对缺少本学科下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研究生是否选修本学科的补修课程。

6. 个人学习计划一经制定不得随意变动,后期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变化的,应在统一通知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更改,否则已选课程未上课将被记作缺考或零分。

7. 学院在系统培养方案模块—个人学习计划管理页面进行审核。

8. 研究生系统“个人学习计划”工作请相关学生、导师、学院务必在10月25日前完成申请、审核工作。

做好研究生系统排课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相应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修读人数在系统完成排课工作,以便授课教师录入成绩(注:系统排课工作分为预排课、确认排课、名单维护三个模块,请在排课时完成所有模块工作,否则会导致授课教师无法录入成绩)。

   

                                                                                研究生院

                                                                              2023年1012